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2014年10月20日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高级搜索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期间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永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01 11:42:01

“清明”“五一”节日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 “清明”“五一”节假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纪律,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发出廉政提醒,要求节日期间,要倡导文明祭祀,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赠送、接受礼品、礼金等;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严禁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组织、接受用公款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部门要充分宣传和利用网络微信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同时,市纪委将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按照高频次、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要求,对祭扫场所、旅游景点、酒店、私人会所和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决不姑息,绝不手软,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0-5111444  12388

举报网站:永城市纪检监察网(www.basebbs.com)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点击“我要举报”

微信举报:“清风永城”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中共永城市纪委关于印发《永城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关闭本页]

扫一扫
关注清风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