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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永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9 17:29:4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省纪委先后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下发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新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绝不能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绝不能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歪风盛行,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明换届纪律,坚决杜绝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节日风气监督,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把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更实。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各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作为检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

三、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各乡镇纪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纪委)要以钉钉子精神,紧盯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四风”,为十九大后作风建设起好步、开好头。一方面坚决查纠“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等隐形变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同时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坚持从严执纪,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对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市纪委将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巡回督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乡镇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密切关注本单位元旦、春节前后作风问题情况,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第一时间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要求,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市纪委举报电话:0370—511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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