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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城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25 10:12:50

各乡镇党委、 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委局各派出机构、各室(部):

现将《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全市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监督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精准监督执纪全力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落实意见》(永纪发〔2017〕15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紧盯“五级责任主体”,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大不良作风,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作风问题大督查、大整顿活动,严肃查处“虚”“浮”“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促过硬,以决战促决胜,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

二、监督对象

(一)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二)市直涉及脱贫攻坚的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班子成员;

(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村干部;

(四)驻村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

(五)督查巡查组长、成员;

(六)其他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监督重点

(一)乡镇党委、政府

1.官僚主义严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策棚架;

2.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精准,脱贫退出审核不严格;

3.急功近利、形式主义严重,局限于“走访式”“慰问式”“救济式”等扶贫方式,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扶贫等长效扶贫力度不够;

4.扶贫项目资金整合不力,没有做到应整尽整;

5.扶贫项目审批慢、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进度慢、资金拨付慢、监督验收走过场;

6.对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统筹不力、投入不够、帮扶不到位;

7.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图形式、走过场,大而化之、笼而统之;

8.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

(二)市直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

1.官僚主义严重,制定政策缺乏调查研究,不接地气,缺乏操作性;

2.项目安排缺乏论证,不科学、不切实际;

3.监管责任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

4.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5.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

(三)村两委

1.图形式、走过场,扶假贫、假扶贫;

2.档案资料管理混乱,贫困户和村级档案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漏填错报,帮扶措施不具体、责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3.贫困户进入、退出不精准;

4.干扰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工作;

5.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

(四)驻村工作队

1.驻村不住村,联户不入户,帮扶不会扶;

2.形式主义严重,帮扶单位出面不出力,帮扶效果不明显;

3.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理解不透、执行不力;

4.对村情户情和建档立卡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帮扶措施缺乏长效性,局限于“走访式”“救济式”“慰问式”帮扶。

(五)督查巡查组

1.官僚主义严重,不落实“四不两直”督查要求,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2.好人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指出问题不具体、不点名道姓;

3.只重微观问题、具体问题,不重宏观问题、根本问题,避重就轻,用个别掩盖一般,用个性代替共性;

4.只督查巡查基层一般干部,不督查巡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

5.整改意见建议隔靴挠痒,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

(六)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四、工作方法

专项监督不分阶段,从2017年5月开始,持续推进到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深入排查整改。市纪委将于每年6月、9月、12月,组织各乡镇,以及扶贫、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计等部门,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一级一级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规范线索处置。市纪委将牵头协调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督查巡查、巡察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脱贫攻坚干部作风问题线索收集、汇总、移交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每月10日前对收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信访室,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分别移交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核查。

(三)从严监督核查。市纪委将对当年摘帽的行政村,采取地毯式、过筛子的办法,进行重点监督核查,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到位不放过,贫困户不真正脱贫不放过,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形式脱贫”“被脱贫”等现象发生。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持从严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以案明纪的作用。

五、推进措施

(一)夯实监督责任。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始终把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实际行动履行监督责任,践行“四个意识”。七个纪工委和三个农村工作室要按照分管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乡镇纪委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组长必须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来部署安排,组织精干力量,紧盯突出问题,从严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

(二)用好问责利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执纪中匡正风气、彰显正义,在问责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以问责激发干部担当精神,以问责促进工作任务落实,抓铁留痕、踏石留印,较真碰硬、攻坚克难,用铁的纪律正党风、转政风、促新风、带民风,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三)保持力度节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问责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科学区分、从严从实。该批评教育的,对症下药,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政治生活严起来,把规矩风气立起来;该从严问责的,不定任务,不下指标,不设上限,有多少查处多少、问责多少,坚决把“绣花”的功夫逼出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切实做到立心与立威、立规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把干部作风扭转到真抓实干上,把干部精力集中到务求实效上。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总结、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

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底前报市纪委备案(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每月28日前,各乡镇纪委要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本单位专项监督工作整体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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